宁人社发〔2023〕75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共青团、工商联等10部门决定继续实施我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提升就业见习质量。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年募集不少于5000个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发布一批示范性岗位,创建一批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增强见习吸引力,提升就业质量;优化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强化见习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服务品质。
各地级市每年最低计划指标:银川市每年募集不少于14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人员300名以上;石嘴山市每年募集不少于10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人员200名以上;吴忠市每年募集不少于10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人员200名以上;固原市每年募集不少于8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人员150名以上;中卫市每年募集不少于8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人员150名以上。各县(市、区)计划任务由各地级市具体分解。
二、工作任务
(一)精准锁定见习对象。聚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通过实名信息数据库、求职登记小程序和失业登记库分类开展走访摸排,及早确定见习对象,主动联系了解需求,定向推送见习信息。精准摸排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等困难毕业生及残疾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况,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同时,联合街道、社区、村委会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第一时间梳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信息,按照基本信息、学历层次、技能水平、求职意愿等情况分类,建立见习对象信息库,做实基础台账,并对困难毕业生作出专门标识,持续不间断提供针对性见习服务。
(二)提升岗位募集质量。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重点面向承担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面向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民办技工院校,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面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见习岗位要覆盖不同行业、不同学历层次,为见习单位全方位吸纳不同层次的见习青年提供前置条件,满足更多失业青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元见习需求,丰富见习岗位来源,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少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精心选取一批示范性的高质量见习岗位,集中打包推出,增强见习吸引力。
(三)增强见习对接效率。各地要定期梳理本辖区见习单位清单、岗位目录清单和经办机构联络清单,通过部门网站、各类媒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就业见习专项对接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介见习岗位,将见习政策、见习流程、惠企补贴、见习指导和政策咨询贯穿其中,为企业与失业青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搭建见习平台,更好助力供需双方对接。
(四)搭建统一服务平台。依托我区见习计划服务专区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开通网上经办渠道和经办流程,集中发布见习政策、见习单位、见习岗位信息和全区各地见习服务机构联络清单。各地要引导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通过服务专区线上申请并办理见习各项业务,落实见习单位网上申请、网上考勤、网上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见习人员网上报名、人社部门网上派遣等全流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同时,我区见习计划服务专区与全国各地就业见习服务专区、网站互联互通,实现岗位共享、业务协同,同步链接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及各地公共招聘网站,为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五)强化见习规范管理。做好见习事前指导,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强化见习事中管理,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委派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熟悉岗位内容、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做好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的申领,严格开支范围,坚决打击以营利为目的违规见习,杜绝通过虚报、冒领等违法手段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抓实见习事后问效,及时跟进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管理、政策落实和见习效果等情况,定期了解督查见习岗位募集、制度执行、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等情况,推动就业见习工作健康发展。
(六)做好后续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做好未留用人员的就业服务,加大跟踪帮扶,提供针对性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持续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积极提供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清单,提供减免房租及办公设施和水电网络使用费等“一站式”服务;对需要提升技能的,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三、支持政策
(一)补贴支持。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各市、县(区)要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在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见习补贴,同时,可享受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保障激励。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在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中,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见习工作统筹协调,主动做好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募集、政策宣传、见习管理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动员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提供有示范性的优质岗位。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挖掘企业资源,动员失业青年参加见习,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本地见习任务,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见习工作宣传推介频次,让辖区内的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单位应知尽知,扩大见习工作覆盖面;要坚持自愿原则,鼓励见习单位因需设岗,避免简单摊派;要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提高见习人员意外伤害和商业医疗保险保额,提升见习人员保障水平;要强化与相关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指导见习单位高度重视见习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本单位见习管理制度,为见习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本辖区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当地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树立标杆。自治区将选树一批管理运行规范、吸纳人员较多、见习成效明显的见习单位作为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推动见习工作提质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见习政策、申请渠道,有效提高社会对见习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收集各部门、各见习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效,适时报送,挖掘整理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故事,半年组织集中报送一批,自治区见习计划服务专区将适时宣传,积极宣扬我区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展示当代青年见习风采,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五)确保信息衔接畅通。各地就业见习业务经办机构要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的规范使用,指导就业见习单位规范业务操作,及时审核见习单位报送业务,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各项数据均以上线数据为基准进行报送。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计划实施的督导检查,推动计划落实,确保工作成效,每月要填报《宁夏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汇总,于次月3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并于12月20前报送当年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联系人及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张宝斌 0951-5019029
电子邮件:14709596573@163.com
附件:宁夏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